6月27日上午,上饶福海老年大学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。党支部书记、院长郭安海宣讲了非法集资
的定义和基本特征,非法集资行为具备三个特征:一是“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
融管理规定”,即非法性;二是“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”,即利诱性;三是“向不特定对象
吸收资金”,即社会性。
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,表现形式多样,《条例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:
1.设立互联网企业、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、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资金互助组织以
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;
2.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、债权,募集基金,销售保险产品,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、虚拟货币、融资租
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;
3.在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、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,以承诺给付货币、股权、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;
4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,通过大众传播媒介、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
资金信息;
5.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。
四种常见手法:一是承诺高额回报。二是编造虚假项目。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。四是利用亲情诱骗。
希望广大老年朋友远离非法集资,守住钱袋子,过好幸福晚年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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