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,中共江西省委、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福海老年公寓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;
2013年3月,福海老年公寓获得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;
2016年4月,福海老年公寓获得江西省第十四届省文明单位;
2017年11月,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福海老年公寓全国文明单位;
2020年11月,福海老年公寓通过复查,蝉联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;
近日公寓又添新彩,中共江西省委、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福海老年公寓江西省第十六届文明单位,是对
福海老年常年坚持精神文明建设的肯定和激励。
近年来,福海老年公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
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,牢记“为国家分忧、为社会解难、为子女献孝、为老人圆梦”的办院宗
旨,围绕“一切为了老人,为了老人一切”的工作主线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持续深化群
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着力提升福海休养员和员工思想觉悟、道德水准、文明素养,为推动养老服务业迈
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。
在新的一年里,福海将紧紧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,落实好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
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,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、文明实践、文明培育,着力提高院民素质和福海文
明程度,着力构筑中国精神、中国价值、中国力量,着力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,为开启向第
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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